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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青年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19-08-17 点击量: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保证陕西青年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等六部委《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201912号)和陕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陕西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陕教〔201913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招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全称:陕西青年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4028

在陕招生代码:8127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历证书上的学院名称:陕西青年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前身是成立于1952年的陕西省团校,位于西安,现有含光、雁塔两个校区和在建新校区。

学院设有文化传媒系、财经系、管理系、数字信息技术系、公共事业系、艺术系和思想政治课(公共课)教研部、五年制高职部等10个二级教学单位,现有教职工450余名,在校生6500余名。

学院构建了高度契合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的传媒、财经、商务、信息技术、师范教育、交通服务等六大专业群。现有三年制高职招生专业(方向)38个,其中省级一流培育专业2个(广告设计与制作、物流管理);省级重点专业4个(广告设计与制作、会计、物流管理、动漫制作技术);省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专业3个(广告设计与制作、会计、学前教育)。五年制高职招生专业4个。

学院建有一支由教授、博士以及广告师、会计师、物流师、工程师和拥有幼儿园园长资质的教师组成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有6名省级教学名师、5名省级优秀辅导员、一个省级教学团队。

学院建有艺术设计实训室、会计综合实训室、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实训室、旅游管理综合实训室、动漫实训室、钢琴实训室群、空乘模拟客舱综合实训室、形体礼仪实训室等69个高标准专业实训室,其中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实训室、旅游管理综合实训室、新闻采编与制作实训室3个实训设施群被评为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新闻采编与制作和电子商务生产性实训基地立项为国家级建设项目。

学院坚持就业导向,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宁云商集团、西安地铁、人民大会堂、西部广告传媒公司、陕旅集团、西安慧聪网络公司、陕西省政府幼儿园、交大一附院幼儿园、唐都医院幼儿园、北京空港航空公司、深圳机场集团、海南航空公司、陕西街舞协会等近400家知名企事业单位长期合作,毕业生批量高端就业已成常态。

学院坚持将育人与助人相结合,形成了完备的资助体系,每年通过奖、助、补、减等方式资助学生达62%以上,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五条办学地点

含光校区:西安市碑林区含光北路155

邮政编码:710068

雁塔校区:西安市雁塔区雁南一路503

邮政编码:710061

学院网址:www.sxqzy.com

学院招生信息网:zsw.sxqzy.com

招生咨询电话:029-88413889029-88408292(传真)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院成立由院长、分管副院长、纪委书记、相关职能部门及各系负责人组成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省教育厅扩招工作要求,执行学院党政扩招工作决议,制定学院扩招工作方案,协调落实扩招工作的具体实施。学院高职扩招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第七条招生就业处负责高职扩招工作的统筹协调与组织实施;教务处负责招生专业的确定及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负责扩招考试命题、监考、阅卷、成绩汇总等工作;宣传部负责学院网站等媒体的扩招宣传工作;学生处负责新生编班及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纪检监察处负责监督考试与招生工作;各系及其他职能处室做好相应的配合工作。

第八条学院不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

第九条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计划为准。

第十条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招生专业及科类以省教育厅公布信息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一条学院高职扩招对象为具有陕西户籍的普通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职教中心)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

申请参加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是已经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或参加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报名及补报名、或参加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招)报名、尚未被录取的考生。

第十二条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98168:002524:00,登录省招办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根据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向学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三条考核内容

1.高考成绩达到省控线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省控线(150分及以上)的普通高中毕业生,高考成绩达到省控线(150分及以上)的中职毕业生,通过网络向学院确认报名信息后,免试入学。

2. 未参加高考或高考成绩低于150分的高中毕业生:具有思想政治、历史2门课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参加学院通过网络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没有思想政治、历史2门课程(或仅有1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或同等学力人员,需到学院含光校区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

3. 艺术类考生:参加陕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通过网络向学院确认报名信息后,免试入学。

4.未参加高考或高考成绩低于150分的中职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需到学院含光校区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

5.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考生,通过网络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第十四条考核分值

1.普通高中毕业生考核总成绩200分,其中思想政治、历史2科目各占50%,折算后满分100分,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100分。为便于计算,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ABCD四个等级按A85, B70, C(合格)计60分,D30分标准转换。

2.高中学业水平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思想政治、历史两科成绩换算分值之和÷(85×2)×100

3.中职毕业生、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普通高中毕业生,考核总成绩200分,笔试时长120分钟。

4.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考核总成绩200分。

5.职业适应性测试重点考核考生的分析、应对能力。

第十五条考核时间

1.通过网络进行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20198288:0012:0014:0018:00时段内,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加其中一场,测试时长2小时。测试网址:ks.sxqzy.com

2.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时间:201982710:0012:0014:0016:00,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任选其中一场。

第十六条笔试地点

学院含光校区教学楼(西安市含光北路155号)

第十七条学院201983017:00前,将预录取考生名单送省招办,审核通过后,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第十八条被学院预录取的考生需于20199517:00前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学院含光校区(西安市含光北路155号)报到注册,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学院2019916日至17日,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考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省招办将在其官方网站公示学院正式录取新生名单。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学院录取考生时,根据考生折算及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免试考生除外。

第二十一条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国家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准。高考体检结果不符合规定的考生,学院可劝其调整专业或不予录取。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学院按照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收费规定,分专业收取学费,按宿舍条件收取住宿费。

1.学费标准:广告设计与制作、室内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业6500/年;会计、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学前教育、空中乘务等专业5500/年。

2.住宿费标准:650-800/年。

第八章 奖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

第二十三条奖助结合,多措并举,各类奖助学金的覆盖率较高,特别优秀的经济困难学生,每年获得的奖助金额可达10000元以上,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1.国家奖学金:8000/生·学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生·学年。

3.国家助学金:分特困(3500/·学年)和一般贫困(2500/·学年)两档执行。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按省级文件实施精准资助。

4.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最高8000/生。

5.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退役士兵入学学费资助政策:按照学习年限及实际学费缴纳金额予以补偿(资助),每年最高8000/生。

6.学院奖助学金:学院设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及企业奖学金等。同时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因家庭突发变故影响学业的学生,学院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

7.勤工助学:学院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以此给予其一定资助。

8.绿色通道:学院建立“绿色通道”,对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第九章附 则

第二十四条新生报到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照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经学院高职扩招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陕西省教育厅审核。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和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由学院高职扩招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含光校区:西安市含光北路155号 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常宁新区临编1号路81号

招生咨询电话:029-61289555 029-61289666  029-61289777 (长安校区)029-88413889(含光校区) 

咨询QQ:1424963025 1424087230

邮箱:zb88408292@126.com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含光北路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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