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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青年职业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

发布日期:2017-12-29 点击量:

我院艺术类专业招生有综合评价、普通高考两种方式,两种类型学生入校后,在课程学习、奖助学金、实习就业、毕业证获取等各方面无任何差异。

综合评价招生

一、报考条件:必须参加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二、招生对象:高中应届生与往届生、“三校生”(中职、中技、职高)、同等学力者。

三、网申时间:请关注陕西省招生考试信息网(www.sneac.edu.cn),进入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通过综合评价窗口向我院提出报名申请。

四、招生考试:陕西省艺术类专业课程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可注册入学,不参加我院综合评价招生考试。

五、报到注册:被我院预录取的考生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8年4月18日前就近在我院的地市注册点或我院含光校区报到注册。

欲知详情,请登录招生信息网http://zsw.sxqzy.com

普通高考招生

一、录取条件: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分数线、体检合格、无不良记录考生,方可被我院录取。艺术类专业考生专业课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后,依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有特殊要求的省(区),执行本省(区)政策。

二、录取保证:按照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详情可登录招生信息网http://zsw.sxqzy.com

含光校区:西安市含光北路155号 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常宁新区临编1号路81号

招生咨询电话:029-61289555 029-61289666  029-61289777 (长安校区)029-88413889(含光校区) 

咨询QQ:1424963025 1424087230

邮箱:zb88408292@126.com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含光北路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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