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确保陕西青年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和学院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形式为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学院严格实施阳光招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全称:陕西青年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4028
在陕招生代码:8127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历证书上的学院名称:陕西青年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位于西安,前身是成立于1952年的陕西省团校。
学院现有含光、雁塔两个校区,设有文化传媒系、财经系、管理系、数字信息技术系、公共事业系、艺术系、五年高职部等10个二级教学单位,在校生5700余人,教职工500多名。
学院建有高度契合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的传媒、财经、管理、信息技术、师范教育、艺术设计、客运服务等专业群。广告设计与制作、物流管理等专业为省级一流专业培育项目。广告设计与制作、会计、物流管理、旅游管理、动漫制作技术等专业为省级重点专业。广告设计与制作、会计、学前教育等专业为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网店运营推广)等专业为教育部1+X证书试点专业。
学院建有一支由教授、博士以及广告师、会计师、物流师和拥有幼儿园园长资质的教师组成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省级教学名师5名、省级优秀辅导员5名、省级教学团队1个。
学院建有艺术设计实训室、会计综合实训室、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实训室、旅游管理综合实训室、动漫实训室、钢琴实训室、空乘模拟客舱综合实训室、形体礼仪实训室等近百个高标准专业实训室,其中采编与制作、电子商务生产性实训基地被立项为是国家级建设项目;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实训室、旅游管理综合实训室、采编与制作实训室被评为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
学院坚持就业导向,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新道科技有限公司、苏宁云商集团、西安地铁、人民大会堂、西部广告传媒公司、陕旅集团、西安慧聪网络公司、陕西省政府幼儿园、交大一附院幼儿园、深圳机场集团、海南航空公司、陕西街舞协会等400多家知名企事业单位长期合作,毕业生批量高端就业已成常态,就业率持续保持在93%以上。
学院坚持育人与助人结合,形成了完备的资助体系,各类资助覆盖62%以上学生,确保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五条办学地点
含光校区:西安市含光北路155号,邮政编码:710068。
雁塔校区:西安市雁南一路503号,邮政编码:710061。
学院网址:www.sxqzy.com
学院招生信息网:zsw.sxqzy.com
招生咨询电话:029-88413889,029-88408292(传真)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院成立由院长、分管副院长、纪委书记、职能部门和教学系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落实省教育厅、省招办招生工作各项政策要求,执行学院党政招生工作决议,制定学院招生工作方案,指导招生工作具体实施。
第七条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落实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
第八条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对象限于陕西省内考生,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数为准。
第九条学院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专业及科类以省教育厅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测试及评价办法
第十条申请参加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是已经参加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的考生,且必须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十一条符合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条件的考生须于2020年4月30日9:00至5月8日17:00,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sneac.com)根据公布的学院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向学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二条已向学院提出入学申请的考生须于2020年5月17日8:00至21日18:00,登录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校际联考报名系统(网址: http://flks.gfxy.com/cero/ssOnline.do?login),进行网上报名,选择专业,预约考点、考试时间和时段。
第十三条测试考核
考生均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三校生”及其他不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还须参加文化素质计算机测试,两项测试均实行校际联考(以下统称校际联考)。
校际联考于2020年5月20日至28日进行,考生须按报名时预约的考点及时间参加考试。考生可报名参加一个或多个专业类的测试,但每个专业类测试只能参加一次。
校际联考由各考点院校负责组织实施,各市(区)设有全专业类考点,考生可就近参加考试,无须跨市(区)流动。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是2020年陕西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校际联考考点之一。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及专业类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类
|
1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文化艺术类
|
2
|
室内艺术设计
|
3
|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
4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5
|
动漫设计
|
6
|
舞蹈表演
|
7
|
舞蹈表演(街舞)
|
8
|
新闻采编与制作
|
新闻传播类
|
9
|
新闻采编与制作(网络与新媒体)
|
10
|
播音与主持
|
11
|
金融管理
|
金融类
|
12
|
金融管理(互联网保险)
|
13
|
会计
|
财经商贸类1
|
14
|
会计(云财务会计)
|
15
|
财务管理
|
16
|
工商企业管理
|
17
|
报关与国际货运
|
18
|
市场营销
|
财经商贸类2
|
19
|
市场营销(云营销)
|
20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21
|
物流管理
|
22
|
电子商务
|
23
|
旅游管理
|
旅游类
|
24
|
酒店管理
|
25
|
人力资源管理
|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
26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27
|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
铁道运输类
|
28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
29
|
动漫制作技术
|
计算机类
|
30
|
软件技术
|
31
|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
32
|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专业
|
33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城市轨道交通类
|
34
|
空中乘务
|
水上与航空运输类
|
35
|
学前教育
|
教育与体育类
|
36
|
美术教育
|
37
|
小学教育
|
38
|
音乐教育
|
39
|
应用英语(少儿英语教育)
|
第十四条评价方式
2020年陕西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评价方式,测试满分为500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300分,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200分,测试时间均为50分钟。
1、普通高中考生综合评价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换算办法:6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含通用技术),A级计50分,B级计45分,C级计40分,D级计35分,换算后的总和。
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据实计入综合评价成绩。
2、<![endif]>“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考生综合评价成绩=文化素质计算机测试校际联考成绩+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
3、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或联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艺术类考生,可将统考或联考成绩作为艺术类专业的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以满分计。
第十五条学院于2020年5月31日17:00前,将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第十六条被学院预录取的考生可于2020年6月3日17:00前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学院设在含光校区(西安)以及宝鸡、咸阳、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商洛等地的报到注册点就近现场报到注册。
第十七条2020年6月4日至5日,学院到省招办为已在学院报到注册的考生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省招办将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示学院正式录取新生名单,同时学院也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第十八条学院依据省教育厅、省招办对招生考试防疫工作要求,制定了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定时对考场、候考区进行消杀,安排考生隔坐考试。考生进校须扫码、测温,签订《考生健康承诺书》,做好个人防护,全程须佩戴口罩,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办相关政策规定,对普通高中生和“三校生”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别排序,择优录取。
对报考同一专业、具有不同文化素质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文化素质计算机测试校际联考成绩)的考生,分别按照普通高中生和“三校生”(包括参加文化素质计算机测试的普通高中生)等比例排队录取。一方不足时,另一方补充调剂。考生综合评价总成绩相同时,录取时先参考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再参考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第二十条符合我院录取条件的考生,若选报多个专业,录取时按照考生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最高的专业录取。
第二十一条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将遵循国家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高考体检结果不符合规定的考生,学院可劝其调整专业或不予录取。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学院按照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收费规定,分专业收取学费,按宿舍条件收取住宿费。
学费标准:学前教育、计算机信息管理、会计、物流管理、空中乘务等31个专业:5500元/年;广告设计与制作、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室内艺术设计、新闻采编与制作、新闻采编与制作(网络与新媒体):6500元/年;播音与主持:7000元/年;舞蹈表演:7500元/年。
住宿费标准:650元/年。
第八章奖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
第二十三条学院坚持育人与助人结合,积极落实党和国家对大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多措并举,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1、国家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每年8000元/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5000元/生。
3、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2档,每年3800元/生、每年2800元/生。
4、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贷款不超过8000元/生。
5、服兵役学费补偿:每年不高于8000元/生。
6、学院奖学金:学院设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及企业奖学金。
7、学院助学金:企业助学金、学院助学金等。
8、勤工助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勤工助学岗位并给予资助。
9、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先办理入学手续,之后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给予资助。
学院各类奖助学金覆盖62%以上在校学生,特别优秀的经济困难学生,每年获得奖助金额可达10000元以上。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报到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照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审议,报陕西省教育厅审核。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和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