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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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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我院的考生请重点关注

发布日期:2016-03-06 点击量:

一、现场确认及考试

2016年我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设立汉中、榆林、西安三个招生测试点,申请报考我院的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就近到测试点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测试准考证,参加学院组织的招生测试。

   1、汉中招生测试点:

   地址:陕西省商业学校(汉中市东一环路68号)

   报名确认时间:2016312 8:00-18:00

                 2016年3月13 8:00-14:00

   招生测试时间:20163121314:00-16:00(学生可任选一场)

   2、榆林招生测试点:

   地址:榆林市职教中心(职中)(榆林市西沙西人民路35号)

   报名确认时间:2016319 8:00-18:00

                 2016年3月20 8:00-13:00

   招生测试时间:201632010:00-12:0013:00-15:00(学生可任选一场)

   3、西安招生测试点:

   地址:陕西青年职业学院(西安市含光北路155号)

   报名确认时间:2016321-26 8:00-18:00

                 2016年3月27 8:00-14:00

   招生测试时间:20163262714:00-16:00(学生可任选一场)

二、相关费用

1、我院为共青团公办品牌院校,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现场确认报名及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2、对符合《招生章程》中规定条件的考生,第一学年减免学费1000元。

三、预录取

根据学院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规则进行预录取。预录取的考生名单201645日前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并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

四、报到注册

被预录取的考生2016418日前在我院含光校区办理新生报到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考生,视其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五、正式备案

录取组2016419日至20日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省招办将在官方网站公示我院正式录取的新生名单。

六、录取规则

(一)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总成绩为300分,其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折算后满分100分;综合素质评价各科目折算后满分100分;学院统一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折算后满分100分。

学院统一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语文、职业适应度测试两部分,总分300分。语文命题依据为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必修部分内容,总分150分;职业适应度测试侧重考核学生今后从事相关职业的潜能水平,以职业心理测试为主要内容,总分150分。折算办法为:职业适应性测试卷面总分÷300×100

录取时按照总成绩统一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依次参考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及语文单项成绩。

(二)“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包括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总成绩300分,测试试题包括语文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其中语文150分,命题依据为“三校生”教学大纲必修部分内容;职业技能测试150分,以相关专业职业试题为主要内容,侧重考核学生职业技能水平。

录取时按照总成绩统一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依次参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及语文单项成绩。

含光校区:西安市含光北路155号 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常宁新区鱼包头街123号

招生咨询电话:029-61289555 029-61289666  029-61289777 (长安校区)029-88413889(含光校区) 

咨询QQ:1424963025 1424087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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