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其计划性质、在校培养以及毕业文凭等均与通过高考统考录取的考生完全相同。
上一条:综合评价招生的对象是谁?
下一条:我院综合评价招生流程是什么?
学校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常宁新区鱼包头街123号
招生咨询电话:029-61289555 029-61289666 029-61289777
咨询QQ:1424963025 1424087230
邮箱:zb88408292@126.com
Copyright © 2018All Rights Reserved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 版权所有 .
网站访问量为:
学院招生信息网
招生就业微信平台